Tuesday, March 28, 2006

“维权之猫”是为何“人人喊打”的

  
  ??“郭世佑涉嫌抄袭事件”中我的“维权困境”成因剖析

  杨曾宪

  小引

  关于“郭世佑涉嫌抄袭事件”,我说的不少了,本不想再耽误正事,也怕给
无辜者增添损害,便静等《光明日报》的说法。谁料想,就在这短短几天中,本
想捉“抄袭之鼠”的我,竟成了一只“人人喊打”恨不得当众掐死的“维权之
猫”。呜呼!若听凭此种语言暴力肆意猖獗,这学界还有天理公道么?今后谁还
敢出面学术维权呢?更有人网上喊话:“可爱的著名打假专家杨曾宪怎么不说话
了?装哑巴了?”老夫我虽两鬓斑白,却尚不聋不哑(只是心中暗笑,老夫当年
笔战群雄时,你等娃子尚未出生呢,竟也还敢和我叫板???一笑),便放下
《价值学》写作,再出面迎战??这篇算是回应围攻者,另外一篇则回应曹记者。

  当然,我不会去猜测这些围攻者是谁的学生,但他们大抵应是年轻的文科学
子;我也不会去学习网络谩骂语言,逞一时口舌之快,还是要耐着性子把道理慢
慢讲清。老夫舞文弄墨几十年,操练过各种文体,但却从没用过“脏体”。所以,
其下所写、所论,不仅为自我解脱,也是为阐明一些维权的学理常识。无论读者
是否关心此次抄袭事件,它皆有某种启迪意义,譬如你会懂得一点“存在”不等
于“事实”之类的道理,了解一点国人独特思维逻辑,还会品味到一个让人苦笑
的“段子”。总之,文字虽长,但肯定比泡沫学术读起来有兴致。我更希望那些
围攻老夫的年轻学人,稍安毋躁,能静下心来把它读完,然后表现出无愧于你的
导师(老师)的学养来,理性地表述意见。

  ××××××××××××××××

  生活高于艺术、鲜活实践更高于抽象理论。

  短短几天时间,我突然从一个因举报剽窃而被《光明日报》曹建文记者追着
解释的受害人,变成一个“小题大做、指鹿为马伤害郭世佑”而被众人追着喊打
的害人者!几天前,我还期望有人就侵权向我公开道歉,现在,有人却指责我
“严重诬陷郭世佑教授”,要我向他道歉!天呐,这种突兀的情节逆转,我是怎
样地妙想也构思不出来的;日后,我若修改《高兴学》,一定把它加进去,这太
生动了。而这种舆论围攻,此前虽屡屡发生在其它维权者身上,我未亲历,感悟
不深;此后,若再进行泡沫学术研究,我一定要修改过去的观点:把泡沫学术泛
滥仅仅归咎于计划学术体制是片面的,这种纵容抄袭、庇护侵权,追着“维权之
猫、人人喊打”的舆论环境,更是导致学术失范的(学界)内因。

  那么,我是怎样由原告变成被告的呢?如果仅凭描述性分析,这种“脑筋急
转弯”式的怪题真还不好破解。且容我从几个关键词入手,做些学理分析吧!

  一、“事实”与“存在”

  郭世敬究竟抄袭没抄袭杨曾宪,这是许多人提出的问题。还要再一次看证据:

  拙文:

  “……‘学’的元规范是一个学问更新或理论创新概念,即你是否超越前人
贡献出有价值的新知识、新观点、新理论等等。如果离开这些价值内涵,那么,
无论是怎样的“皇皇巨著”、“世纪经典”,或是怎样的重点课题、重奖成果,
都没有学术价值,统统是泡沫学术。因此,我认为真正危及学术生命且难以根除
的痼疾,恰恰是泡沫学术。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泡沫学术往往是打着学术旗号
扼杀学术,打着学术规范幌子践踏规范。泡沫学术在完成它的晋职获奖彰显名声
或其它非学术功能之后,很快就变成学术垃圾,既无益于学术,更无益于社会;
泡沫学术本质上是反学术的。

  见:《我们怎样遏制“泡沫学术” ??杨曾宪访谈录》

  《社会科学报》2003-5-29

  另见:《从泡沫学术、人海学术到混沌学术

  ??中国文科学术危机与困境管窥》

  《学术界》2002年5期

  《泡沫学术:“多赢”背后的“多输”》

  《南方周末》2005-11-10


  曹文中的小标题及正文:

  学术泡沫本质上是反学术的

  中国政法大学历史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郭世佑教授表示,“学术研究及
其体现的科研成果是否具有学术价值,有其基本的评判标准,即你是否超越了前人
的贡献,是否创造出有价值的新知识、新观点、新理论、新范式。如果离开了这
些评判标准,无论你发表了多少 ‘皇皇巨著’,获得了多少‘重奖成果’,从学术
角度而言都毫无价值,都是在制造学术泡沫。”

  郭世佑教授认为,“学术‘剽窃’与学术腐败虽然危害大,但并不可怕,因为
我们有相应的学术批评与学术规范予以校正。而真正危及学术事业且难以根除的
痼疾,却是学术泡沫。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学术泡沫是用生产学术‘垃圾’的
方式制造学术虚假繁荣,是举着学术旗号扼杀学术活力,打着学术规范的幌子践踏
学术准则。它不仅严重耗费稀缺的学术资源,使学术成果鱼龙混杂,而且容易导致
‘劣币驱良币’,产生恶性循环。最终败坏学术风气,摧残学术尊严,破坏学术声
誉。”

  曹建文:《“学术泡沫”:学术难以承受之“轻”》

  《光明日报》2005-12-15


  关于我的一段话需多说几句。当对方承认其知识产权属于我时,我可以轻描
淡写地说“这几段文字不值得去费神”维权,可以把它比成一幅“破画”,以突
出对方“打假做假”行为的恶劣性和荒谬性。但现在,当有人质疑侵权事实是否
存在,称我“严重诬陷郭世佑教授”时,情况则不同了。因此,我必须强调它的
权属。这段话尽管很短,它却含有我对“学术”元规范与“泡沫学术”的定义,
以及对泡沫学术“特征”、“本质” 与“危害”的判断。我不得不重视这段话,
因为它是我从2002起研究泡沫学术的核心结论;凡批判泡沫学术的文章,我
必采用它。去年给《南方周末》的稿子,还是应编辑要求后加上去的。如果它
“丢了”,我今后再从事泡沫学术写作,便失去自己的核心论点支撑和论述逻辑
起点了。我的文章,都有独特烙印,有独特观点(如“学术大裁军”之类);我
是从不会根据“共识”撰写“大陆货”的;人云亦云的文章,在我看来,就是泡
沫。这也是我的其它文字被抄,对方道歉,一笑了之,对它却不能“丧权”的原
因。好比可口可乐的核心配方,那几个字丢了,成吗?所谓著作权、知识产权,
保护的主要是原创思想,而不是空洞的泡沫文字。一些网民把字数多少,作为是
否抄袭的依据,是不懂得什么叫著作权。“高兴学”只三个字,我的朋友(因现
已是名人,故隐其名),仍坚持签协议,支付不菲稿酬,以获得对它的使用权。
而当时我的《高兴学》,还未公开发表呢!

  署名“郭世佑”的话,该文共三段。上述两段,加小标题,几乎是汤水不剩
地把我的观点全吸纳了进去。如果这不算抄袭,我就不知道什么叫抄袭了(因拙
论只出现在郭的发言内,别人发言中一点没有,所以,我绝想不到这是他人“擅
自所为”)。攻击我的网民,没一人能拿出法理根据,说这不叫抄袭;更没一人
能拿出事实证据,证明是我抄袭了郭世佑。如果有根据,我愿向郭教授道歉;如
果有证据,我愿向郭教授负荆请罪。可叹的是,一位网民攻击我心切,把这三段
话原原本本抄在他的《杨曾宪伤害郭世佑教授一案备忘录》中,却从中得出了
“杨曾宪伤害郭世佑”的结论。对此,我实在欲语无言。但事实就是事实,任谁
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也没用。

  当然,有网友说了,曹记者已解释过,这是“误会”,与郭教授无关。但这
并不能改变既成事实。“事实”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存在”,而是可被验证的
“存在”;人的梦境也是“存在”,但那并不是“事实”。不是已有人要把我推
上法庭吗?那就更要懂得什么是法理意义上能作为“证据”的“事实”了。曹记
者即便网上说得再真诚,法理上也没意义,并不能改变既成的“事实”。有网友
说,曹建文先生几次道歉、诚意十足,杨先生却不依不饶、不理不睬。我想,这
是由于大家只看到曹记者诚恳说词,没注意他的春秋笔法所致。曹记者,高人也;
高人出手,是有暗招的;高人布阵,是有玄机的。事已至此,我便不得一一拆招
破阵。

  首先,曹记者只是为解脱郭教授并逃避责任而向我道歉的。因为只要我不追
究郭教授,他就可逃脱“损害郭世佑名誉、侵犯杨曾宪著作权”的双重责任了。
这样的道歉,能说是“诚意十足”吗?

  其次,曹记者在解脱郭教授后,不仅不承认抄袭,甚至把他抄袭我的话,说
成是包括郭教授在内的一些知名学者的“共识”。这个解释可大有玄机,这不仅
开脱了他的抄袭责任,而且意味着,今后我的这些话便成为公共话语,谁都可随
便采用而不需注明。这不比引号内的侵权更可怕吗?引号内抄袭,我还能找到
“主”,一旦到了引号外,我连抄袭的主都找不到了。这种狡辩话语,能说成是
“解释”道歉吗?

  再次,当我两次揭穿曹记者这些说法无理后,曹记者却回避我提出的所有问
题的要害,不悔不恼,依然是满脸真诚无奈地急迫“寻人”道歉。你说,我能接
这样的虚招吗?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曹记者只在网上数次高调虔诚致歉,让满世界都听得
到,却并未采取有实质意义的更正措施。你说,这是在真诚道歉呢?还是在瞒天
过海、布阵逃遁?

  概而言之,曹记者偷“一桃杀二士”,玩笑开大了,但他却不承认“偷桃”
事情,更不去赶紧纠错,还一“士”清白、给另一“士”公道。这种虚假道歉有
什么意义呢?而这一周来的事实证明了我的判断是准确的:如果曹记者真有诚意
的话,这事用“两行字”登报早就解决了,无须再在网上绕来绕去了。对此,杨
支柱先生看得清楚:“曹就是应当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他的道歉和解释,这样才能
显示曹道歉的诚恳,也才能真正洗清郭先生受到的冤枉。什么范围内造成的损害
在什么范围内消除,这是依法应承担的责任。连最起码的责任都没有承担,哪里
有道歉的诚意?”

  或许曹记者正想解决,但光顾看网上热闹,把这茬给忘了吧!

  二、情感与法理

  很多人声讨我,认为我死追着郭教授不放。这并不符合事实。在第一篇文章
中,我就对郭教授涉嫌抄袭表示遗憾:“当代中国学界,愿参与学术打假的学者
多,能站出来反对泡沫学术的学者少,因为反泡沫学术者需要有勇气坚信自己的
成果没泡沫。”后来的事实证明了我的判断,郭教授治学严谨,成果坚实,非徒
有虚名的泡沫教授。因此,当曹记者出面解释后,我在第一时间表示“感到欣
慰”。此后,我又高度评价曹记者对郭教授的采访记录,称“郭教授有些话说得
太好了”,这些话不用“实在有些匪夷所思”。我还引用过郭教授的话,来“启
发”曹记者。在我涉及郭先生的文字中,分寸感是极强的。这些文字皆有案可查。
如果在我得知郭教授无辜的“说法”后,仍有不敬的文字,任何人一经指出,我
愿意向郭教授致歉。

  问题是,这些都不能改变已发生的抄袭事实。曹记者网上言论很快就消失了,
《光明日报》文章却是永存的。知识产权也是“权”,根据“一物无二权”的法
理原则,如果这次不明确归属,今后我再用自己的观点时,便要么作出繁琐说明,
把上述事实陈述一遍,并指出郭教授只是“涉嫌抄袭者”;要么,我就变成了抄
袭者,时时等待别人的指责、批判。这并非杞忧或我故意小题大做。查“狗狗”
便知,该文网上转载率近千,再加上《光明日报》的读者群,受众绝对是天量。
郭教授的那段话已被多次引用便是证明。今后,当我再用这段话时,起码这些个
作者、读者会对我起疑。到那时,我上哪去找曹记者出面给我来解释呢?更何况,
现在已有人“建议政法大学的郭教授不要对这样的小人行君子之风,应该拿起法
律的武器维护学者的尊严”起诉我了,那将来还有什么事情不会发生呢?因此,
无论网友说我“敏感”也罢、“较真”也吧,我是不会给自己留下这个潜伏的疑
似病灶的。

  有人认为我“有责任将真相调查清楚”,这也是不懂法理的说法。我只有权
追诉郭教授的侵权行为,却没权去向曹记者和《光明日报》调查真相;因为我和
《光明日报》及曹记者没任何关系。有权向曹记者和《光明日报》调查真相的只
能是郭教授;而最终能澄清真相、纠正错误的,则惟有《光明日报》。在《光明
日报》公开纠错之前,从法理上讲,郭教授还要为他在《光明日报》上公开刊发
的、该文引号内的言论负责。我没根据所以也不能把它称为“曹建文涉嫌抄袭事
件”。即便郭教授私下原谅了曹记者,也不能改变这一事实。因此,我对郭教授
的尊敬是一回事,客观发生在郭教授名下的侵权事实是另一回事。法理是法理,
情理是情理,这才是法治社会,个中道理,勿须多说。

  有人质问我“为何不直接先给郭先生和光明日报去信了解情况呢?”显然就
是想网上炒作。这事需分开说。尽管我没责任先给郭先生和《光明日报》去信了
解情况,但为了对他人负责,我还是在3月10日13点23分,“直接先”把
拙稿《反“泡沫学术”的观点竟也抄袭》通过电邮:gmsd@gmw.cn发给一位了
《光明日报》编辑,并告他,我同日已给“光明日报总编室”寄去打印稿。寄打
印稿,这种情况在我已是极少的,其目的就是想让原发报纸了解情况并及时处理。
此后,因《光明日报》没动静,其它报纸也婉拒发表,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才
不得不把它加注、换题,放到网上。至于此事《光明日报》总编室是怎样处理的,
为何不积极回应,并至今不给我回音(稿上附有详细联系方式,根本不需曹记者
满世界“寻人”),我不知道,也不想猜。此前我不说这个“事实”,是因为它
的“存在”同样无法查证,因我寄的不是挂号信,如曹记者说查了,没有,我不
是凭添把柄让人怀疑吗?如解释不清,则更显得虚伪。实际上,报上如发表拙稿,
发表之日,浊水变清,我的维权目的就实现了,但它对郭教授造成的伤害更大;
而网上贴出拙稿,贴出之后,清水被人搅浊,我的维权目的未实现,反倒无端挨
了许多闷棍。所以,把这说成我的“主观故意”,立论并不成立。

  还有的网民说我对“误伤”郭教授“淡漠无谓”。这也不是事实。因为我非
常清楚,如果郭教授无辜,此事将给他造成的名誉伤害非常大。但文章已发表,
覆水难收,所以,在看到曹记者第一封信后,我第一时间回信,告他:“惟一能
避免继续给郭先生造成伤害的办法,是你尽快以《光明日报》记者的身份,在
《光明日报》上公开发表声明、承担责任。一旦各网站看到正式文字,拙文对郭
教授的负面影响便可能被消除。”我的这段话今天依然有效。实际上,众多围攻
我的网民,他们对我造成的名声伤害是“虚”的、暂时的,对郭教授造成的名誉
伤害却是“实”的、长久的。因为他们攻击我的言论只能囿限于某个论坛,而我
的文章却在不断扩散,日后这两篇文章还要收进我的集子里(如《光明日报》有
公开声明,我会附录的)。所以,即便我从此不追究,郭教授所受的“名誉伤害”
也无法“自动痊愈”,而且,还会越拖越严重。当然,也可能有人就希望此事沸
沸扬扬无休止地闹下去,等着看“一桃杀二士”的结局呢!所以,我这里要真诚
地向郭教授的真正拥趸者们说,你们太不聪明了。这好比曹记者用郭教授的名义
开公司欠了帐,债主已登报要债了,他却光向郭教授私下道歉,却不赶快替郭教
授还账,这行吗?现在,最佳的纠错时间已被曹记者错过了。因此,如果你们是
真的关爱郭教授而不是成心帮倒忙、下狠手的话,我建议你们还是赶紧督促《光
明日报》记者曹建文把真诚态度落实为真诚行动,公开纠错吧,越快越好。否则,
你们就是用唾沫把我淹死也没用,真的。

  三、学术失范与学者人品

  多位网民一致认为,郭世佑教授道德文章俱佳,听过他学术报告的,更感到
获益多多。我相信这些评价是真实的。但由此推理,一位优秀学者不会发生侵权
行为,这逻辑同样不成立(这里暂撇开此次事件)。一位学者的人品或文品高下,
与他是否会发生侵权行为,没必然联系。尽管通常情况下,治学严谨的学者不会
故意去抄袭(那些刻意抹掉剽窃痕迹、抹掉作者名字的便是“故意”,如此次抄
袭事件),但这并不等于说出现抄袭情况的都是人品或文品低下者。那些被量化
指标压得不得不抄袭者(譬如图书管理员)除外,正直的学者也可能出现无意中
抄袭的情况。因为现代写作,没有不采用网上资料的。这样,稍有不慎,“引号”
消失了,便可能把他人的成果直接放到自己的筐子里。这种“抄袭”当然也是
“失范”,也“违法”,但未必就是道德问题。法治社会中,犯法之人,未必缺
德。这与交通违规的司机未必品质恶劣一样。现代法律与现代道德的并非“同心
圆”。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这两者是捆绑在一起的,所以,人们才往往把抄袭
行为统视为人品问题,从而采取简单化的批判方式(这类非故意“抄袭”,似可
另外命名,譬如“无意采用”)。

  当然,无论如何还是不“犯法”的好。我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总是把下
载的材料用不同颜色的字体加以强调,以防出错。即便这样,我也不敢保证不出
半点纰漏。但有一点我却敢保证,无论谁抓住了我的抄袭证据,我会在第一时间
承认,并向对方公开赔礼道歉,而绝不托辞回避。同样,我对其他学者也持这种
态度,只要不是靠抄袭吃饭的泡沫学者,偶尔出现学术失范情况,并不影响我对
他人品或学问的尊敬。我希望这成为学界的共识。有了这样的共识,那些无端疯
狂攻击维权者的言论,或许会少些;舆论环境正常了,那些泡沫学者,也就躲不
过去了。这样一来,我们既能及时揭批所有的抄袭行为,又能保护优秀学者继续
研究的积极性。当然,在缺少理性宽容文化传统的中国,这是很难做到的;而由
于面子法则束缚,抄袭者则宁肯放赖,也不会绅士般地认错道歉。这也是中国学
界打假,往往造成极大杀伤力且经常内讧的原因所在。

  四、维权与地位、侵权与价值

  某些网民对我攻击最厉害的一点,就是说我为了“两段话……想凭此出名”。
尽管杨支柱先生贴出帖子:“我印象中杨曾宪研究员比郭世佑教授有名得多,刚
才查百度\狗狗,均得到了验证。”但这并没遏止住其他网民对我的攻击:“原来
就是那么两句平淡无奇的话,还多亏曹记者把郭世佑教授的原文首次披露出来,
原来,郭不仅没有抄袭,而且郭说的比杨说的更有水平。”读了这些言论,我真
的是倒吸一口凉气:这是两把几乎可以扼杀所有维权者的利刃!哪个维权者敢保
证自己学术地位比侵权者高?那个维权者能证明自己被剽窃的成果盖世无双?幸
亏“狗狗”上还能查到“杨曾宪”,如果我是网上无名之辈,岂不就要任“博
导”、“名记”们剽窃而不敢揭发了吗?至于郭教授“更有水平”的话为什么不
用,我也感到奇怪,早已问过曹记者。人家不回答,我也没办法。拙论“平淡无
奇”,这更正常(耐克的标志,就一对号,多简单啊,但创意者却立马成富翁),
却不能成为我不维权的理由。看来,对这类从根上就缺教的网民,做点简单的普
法宣传,还是有必要的:

  权利是单数的、权力是平等的,它与地位高下没关系;抄袭是可耻的、剽窃
是非法的,它与价值大小也没关系。即便是穷人家的一根草,国王也不能随便拿;
拿了就犯法,这就是法治文明的精义所在。因此,学术维权,与维权者的地位高
下不相干,与所维护的学术价值大小更不相干。匡正驱邪、护真打假、整饬规范,
不仅是学者的权力,更是学者的责任。只有当每个学者都自觉维权,抓“小偷”
(故意剽窃者)揭“大盗”,学术才能规范。“小偷”横行于前,“大盗”必猖
獗于后;姑息养奸的结果,只能使每个学者都失去学术尊严。实际上,上述荒谬
言论能屡屡出现,的确与中国知识分子民主法治意识的先天残缺有关。我在一篇
推崇李文的文章中,已阐述过类似案例和道理,这里不重复了。

  五、动机与维权

  凡事不讲是非,先论动机,这是国人的思维特点。因此,凡自己拥戴者,其
动机肯定高尚;凡自己鄙弃者,其动机必定卑鄙。在声讨打假者的舆论中,这也
是被屡屡采用的杀手锏,从当年的王海开始,就从未停用过。其实,就像“恶是
历史进步的动力”一样,那些善用法律手段维权的“利己者”,其对现代文明的
贡献远大于那些从事道德说教的“利他者”。因为法治社会是官司打出来的,利
己者的每次维权行动,都将对侵权者造成威慑,从而推动法治文明的建设。从这
个意义上讲,任何维权者,无论其动机如何,都是值得尊敬的。何况许多学术维
权官司,是“赔钱赔时间赔精力”的“三赔”官司,起码,我是不会主动去打的。
十年前,我在《实话实说》与茅于轼先生辩论“较真”时,曾表达过类似意思。
茅先生讥我是“搭便车”,我坦然承认。因此,有网民称我是把“学术打假当产
业来经营”,那真是高抬了我。我对真正的“学术警察”充满敬意,就是因为我
还没觉悟到放下自己的研究专门从事学术打假的程度。这次,我的所谓维权,原
本只想讨回个“合理说法”,没料想却遭到众网民的围攻,不仅浪费了我的精力,
而此后网上的“杨曾宪”,也会时时与污言秽语为伴了。但我相信,起码一些大
报的文化记者们今后会小心翼翼,不致再出现“一桃杀两士”的纰漏了。你说,
我关于“维权者不论动机如何,都值得尊敬”的说法,不是又得到验证了么!

  当然,我长期研究国民性,深知国人的思维逻辑是不会轻易改变的。我在
《不吃葡萄要说葡萄甜》中已告诫过朋友们了,在中国说话,一定要遵循大众逻
辑,符合对方心理预期。我曾说我不想当官,朋友当面讥讽。于是,我便改口说,
我太想当官了,只是捞不着?? 我连什么党员都不是,还能当官吗?朋友说你
这才是真话。我曾说,打死我也不当博导,朋友说,打死他也不相信。于是,我
便改口说,我太想当博导了,只是当不上??我连大学都考不上,还能当博导吗?
朋友会意地笑了。因此,我如果说我甘愿作“边缘学者”,从不屑于炒作,更不
想当“学术明星”时,可能网民会写道: “地球人都笑翻了”。于是,我便在
这里改口说,我太想跻身“主流”了,太想炒作自己了,这次终于逮住好机会了。
经过这一番炒作,今后不需殚精竭虑点灯熬油,我便也会成为点击率极高的“著
名学者”与“主流名家”并肩了。就像“非著名相声演员”,一夜间成为“超著
名相声演员”,上电视拍广告挣大钱一样。为此,我真得向提供我炒作机会的诸
位网友深深致谢??尽管你们的骂声曾令我不快。

  六、科学逻辑与民主意识

  此次围攻杨曾宪,一些网民感到自己大获全胜,痛快之极,不惜跟旧贴加新
贴,以延续自己的这种优胜感。但我却感到悲哀。几天的贴子中,没一人引用我
一句话进行分析批判,只是说我“ 胡闹”、“无耻”、“喷屎”、“心理变
态”、“好事之徙”等等,由此得来的“胜利”,真的有成就感吗?我想,这太
廉价了吧。一位网友贴出贴子:“楼上的大概是某某的研究生吧,请想一想你们
这样威胁与漫骂,对导师有好处吗?杨曾宪先生是个正直的学者,他有权利表达
他的见解。”结果也遭到了围攻。我就想,我们的大学生、研究生,难道就不会
好好讲理、平等对话吗?

  慢慢地我体悟到,原来这些学子真的就不会好好讲理,更不会平等辩论。这
也不能全怪他们,说到底,还是因为他们缺少科学理性、缺少民主素养。缺科学
理性,一个重要因素是由于中国文科队伍,多年来是逆淘汰的产物,高中数理化
不好的,统统考了文科。因此,尽管他们现在已是硕士、博士、博导,这先天缺
失,难以弥补。缺少民主素养,则是因为中国封建遗毒渗透在国人骨髓中,多年
来又不提国民性改造,这些遗毒便统统传承到青年一代身上。因此,尽管他们自
以为是西方民主思想的忠诚信徒,但转过身去,臀部依然是封建印记。

  举例说吧。围攻者一致认为,郭的话说得比杨好,那么,接下来的正常逻辑
是:应问曹记者为何不用郭的话而用杨的话,其用意何在?但所有的人却都倒过
来打我一钯!好像我的话说的不及郭的话,也是罪过。??这就是典型的逻辑思
维混乱。罪过更大的是,我的话被曹记者用了,是得到了“抬举”;而我却不识
抬举,还要维权,这“就像一个闭塞得整天没出门却喜欢喊‘我被强奸了’的老
处女,许多真的被强奸的处女反而不喊”!??这就是典型的民主意识缺失。中
国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就是靠这种扼杀人权、屈卑霸权的观念维持的。这些道理层
层展开,是篇大文章,我且用两个“段子”(笑话、寓言)打住吧。

  A、王二家丢了一只鸡。王二爹站到高处,从村东家X到村西家,每家皆X
祖宗八代,结果用了一上午,鸡没找到。中午,王二妈叫王二爹回家上炕。王二
爹让王二再同样再X一遍。王二,高中生,特会用成语造句。他想,我也这样X
下去就太没文化了、也太耽误时间了。于是,便扯着嗓子喊一了句:“总而言之,
我爹X谁,我X谁!”

  我不知道它的原创是谁。听后,我感到有些苦涩。我想,这可能是农民对我
们教育的一种讽刺吧。

  B、刘婆被强奸了,哭着去报官。隔壁王二说话了:就你那样,能被强奸,
是人家瞧得起你!换上我,看都不看你一眼。刘婆被羞无语,扭头回家上吊了。
第二天,王二的妻被强奸了。第三天,王二的妹被强奸了。第四天,王二的女儿
被强奸了。第五天,王二发现要去告官。妻、妹、女儿一起哀求:我们能被强奸,
也是人家瞧得起,怎能去告发呢?王二被羞无语,扭头回屋上吊了。从此,强奸
犯取代了他的位置,为夫、为哥、为父。临镇的人知道了王二的下场,都说,活
该!

  这也不算是我的原创,但它却具有民主思想的启蒙意义。若大家都懂得其中
道理了,今后类似的“维权困境”便会减少许多。

  小结

  总结以上关键词,我陷入“维权困境”的原因便很清晰了。因为把曹记者解
释的“存在”视为“事实”,又因为众多网民用“感情”取代“法理”,所以,
他们才从维护郭教授的声誉出发,亮出“两把利刃”,剥夺了我维权的权力;并
从揭发我的卑鄙动机入手,把我变成了人人喊打“维权之猫”!由于这些手法是
普适的,所以,它对于今后想维权的学者很有借鉴意义,知己知彼,才能避免如
我这般陷入“维权困境”。当然,这只是我的理性分析。实际上,此次围攻起劲
的一些网民,未必是真的敬佩郭教授的学子,而纯粹是无事生非之徒。对这种人,
只有任他站在高处上谩骂,他骂累了,被他娘叫回家臭揍一顿也就老实了。这些
人原本与学术无关,学者不必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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