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06, 2007

金丝猴的研究与动物伦理——拜读刘华杰教授文章有感 

 镜子  北京大学教授刘华杰2007年3月23日在科学时报发表了一篇文章“秦岭金丝猴研究可能有悖伦理 ”。阅读以后,很有感触,想谈谈自己的看法。听说,有的时候,刘华杰教授对自己说过的话会不好意思,会表示歉意。例如在关于伪科学问题上,他就是这样的:“当年我也是反伪科学的一员,也说说过分的话,现在我反思起来都觉得不好意思,在此再次表示歉意。” (摘自2000年第二届反伪科学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北京大学哲学系刘华杰教授2006年12月20日在第三极通识讲座第21期“科学圣殿骑士与科学文化的第三极”上的讲话)。不知道这一次,不好意思了没有。如果已经不好意思了,我这篇读后感就不用写了。  刘教授在文章中提出了一个非常奇怪的问题:“谁有权利以科学的名义研究珍稀动物?”。刘教授接着提议:“应当严格限制科学家(特别是外国科学家)以科学研究的名义开展珍稀动物研究。”刘教授提出的理由是,“保护是第一位的,发表论文是第二位的。只是一小部分人需要某种科学,而不是那里的动物需要那种科学,至少目前是这样。”为了给自己的论证增加论据,刘教授举了下面的例子来为自己的论断作证:“日本连续多年以科学研究的名义大量捕鲸的事件,但日本人喜食鲸肉,每年都派出船队捕杀数量惊人的鲸鱼,说出来的理由只是科学研究(国际公约中确实提到科学研究除外)。”刘教授实际上认为,只有动物才有权决定人能不能以科学的名义研究珍稀动物,而刘教授又代表那些动物说,它们不需要那种科学。因此,结论很清楚,谁也没有权利以科学的名义研究珍稀动物。写到这儿,笔者感到很困惑,刘教授为什么不把你的结论延拓到秦岭以外的地方,比如说,北京动物园,中科院动物研究所,以及贵校生命科学学院的相应研究中心。  日本人以科学研究的名义杀鲸鱼吃鲸肉,因此,就认为“只是一小部分人需要某种科学,而不是那里的动物需要那种科学,……”这实在太牵强附会。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有人冒用北京大学教授的名义在外面招摇撞骗,那么所有人都不能在外面注明自己是北京大学教授(包括你刘教授在内)。有人吃饭噎着了,大家就不能用嘴吃饭了(只能葡萄糖点滴)。有人利用征婚交友骗色骗财,大家就不能自由恋爱了(恢复父母包办)。有人借坐飞机旅行名义,劫持了飞机,撞到世贸中心,造成了人间惨剧,全球就应该禁止民用航空营业(大家都去坐火车,轮船或长途汽车,坐牛车马车也行)。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断言“一小部分人需要某种科学,而不是那里的动物需要那种科学”的人是很憎恨或起码是很厌恶科学的。你怎么知道“那里的动物不需要科学”?“保护是第一位的,发表论文是第二位的”这个论断,实际上已经把科学研究和保护对立起来。刘教授把科学研究的目的看成仅仅是为了发表论文,这是对科学家,特别是对动物学家的亵渎。  刘教授提出了一个动物伦理问题:“研究人员过分与灵长类动物近距离接触,是否涉及动物伦理问题?”,并且强调“人类的研究要考虑到动物利益。”什么是动物伦理?笔者在中青在线网站上找到了一篇莽萍写的文章“动物福利与动物伦理”。在文章中,作者说,人与动物的关系以及人对动物的道德责任,正是动物伦理所关心的问题。这就是说,动物伦理是要求人在处理人与动物的关系时,要考虑动物的福利,考虑人对动物的道德责任,而不是将动物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处理人和动物的关系的问题上,人的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这就是以人为本的精髓。这一点一定要搞清楚。如果这个出发点不明确,很多问题无法处理。例如,某个地方发生了禽流感,就将那个地方的鸡们成万成万的杀戮。做这件事的时候不知道考虑了动物利益了没有。可是萨斯时期,有人发烧了,仅仅把该嫌疑患者所在的小区或单位封了,里面的人不准出外,没有听说把里面的人都宰了。鸡和人的待遇多么不一样啊。  听说,刘教授是“科学文化人”,我不知道“科学文化人”的定义是什么。但是,笔者认为,“科学文化人”应该表现好些。不要让科学家们发生误会:“科学文化人”不懂科学,却喜欢对科学家指手画脚。(XYS2007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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